1.0.1 為在建筑給水纖維增強無規共聚聚丙烯復合管道工程的設計、施工及驗收中,做到安全衛生、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確保質量,制定本規程。
1.0.2 本規程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的民用和工業建筑的建筑給水纖維增強無規共聚聚丙烯復合管道工程的設計、施工及驗收。建筑給水纖維增強無規共聚聚丙烯復合管道不得用于室內消防系統,且不得與消防給水系統相連。
建筑給水纖維增強無規共聚聚丙烯復合管道系統的設計壓力不宜大于1.0MPa,設計溫度不應低于0℃且不應高于70℃。
1.0.3 本規程采用的建筑給水纖維增強無規共聚聚丙烯復合管材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纖維增強無規共聚聚丙烯復合管》CJ/T 258的要求,管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冷熱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統 第3部分:管件》GB/T 18742.3和《冷熱水系統用熱塑性塑料管材和管件》GB/T 18991的相關要求。
1.0.4 建筑給水纖維增強無規共聚聚丙烯復合管道工程的設計、施工及驗收,除應符合本規程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CECS 337-2013 建筑給水纖維增強無規共聚聚丙烯復合管道工程技術規程(附條文說明) 最新評論:
熱線:13520382660
手機:13520382660(微信)
QQ:27642206
郵箱:27642206@qq.com
地址:北京房山區琉璃河肖場村北區44號